1360787899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辖知识
文章列表

没收违法所得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2022年1月11日  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twu.com/

  李卓恒,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没收违法所得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大家应该也知道没收违法所得分了很多的种类,但是具体的案件是由哪个法院管辖的呢,我们还是要看看我国的法律,拿事实依据说话,才能让大家信服吧,多关心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大家都是有益的,下面马上为大家介绍没收违法所得法院管辖的问题。

一、没收违法所得管辖法院的选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设立前置的公告程序一方面是为了督促逃匿的犯罪嫌疑人归案参加诉讼;另一方面也是便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案情和被没收财产的范围,同时有时间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规定说明:

1、只有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才可能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律规定中出现的“等”一般都是表示列举未尽,立法给其他类型的案件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留下了空间,但是,作为一项新设置的特别程序,具体其他哪些性质的案件能够适用,应以立法或司法解释为准。

2、贪污贿赂重大犯罪案件只有在出现特定情形时才可能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第一种特定情形是犯罪嫌疑人逃匿且采取通缉措施一年后仍然不能到案。关于通缉的含义,应是发布通缉令进行缉捕,不应包括网上追逃、协查通报等追捕措施,关于“一年”的起止时间,应是指从发布通缉令通缉的第二日起,至侦查机关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意见之日止。第二种特定情形是犯罪嫌疑人死亡。这一情况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死亡被确认的,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3、案件中存在依照刑法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或其他涉案财产,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关键要素。违法所得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这里的取得既包括直接取得,也包括间接取得。其他涉案财产指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和违禁品。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违法所得,具体包括贪污受贿所得及其孳息,挪用公款投资产生的孳息、来源不明的巨额资产、隐瞒不报的境外存款以及行为人的行贿资金等等。违法所得被无偿赠送第三人或归还非法之债的,仍然应当予以追缴。

4、满足上述三项的案件,检察院“可以”而不是“应当”向法院提出没收申请。对于适用范围内的案件是否依法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检察机关具有酌情决定权。鉴于设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主要目的是挽回经济损失,应以涉案财产数额作为衡量的主要因素,只有应当追缴的涉案财产较大时,才有必要启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没收违法所得法院管辖范围的相关知识,具体的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管辖法院要根据不同的标准来确定,通过的介绍您是不是觉得特别复杂但又特别清晰呢,其实当我们普通老百姓遇到法律的问题还是要咨询我们的,这样能让您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强制法 诉讼费 诉讼时效抗辩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起诉书怎么写 强制执行申请书 欠条的诉讼时效

在案件的审理中,当事人都具有拥有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但是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那就是,法律中的那些条例可以为这项权利作出支撑呢下面就由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

级别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地域管辖

1、确定一般地域管辖的标准——当事人所在地特殊地域管辖

特点: 以被告住所地和法律关系发生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法院。

规则: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双方需以书面形式约定,口头协议无效。

只能就合同纠纷约定;

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进行约定;

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协议必须做出确定、单一的选择。协议不明或协议选择了两个以上可选择的法院管辖的,协议无效。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还是有很多的,民诉法针对各种情况的各种案件中的管辖权都做出了规定,这也从侧面表现出管辖权对于我国法律生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需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来源: 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Tags: 没收违法所得法院管辖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没收违法所得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 2.2019指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 3.什么是刑事案件法院指定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 4.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 5.刑事诉讼管辖的分类有哪些?民事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规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