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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凉茶股东未死 陈光标疑伪证罪

2017年6月27日  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twu.com/

一、陈光标疑伪造"好人凉茶"股东死亡

据新闻报道,有人于9月向“北京时间”微信号举报陈光标伪造“好人凉茶”股东陈服死亡证明来逃避债务。

根据裁判文书网上收录的5份关于经销商状告绿色食品公司股东的民事判决书均显示,六位股东中只有陈光标委托了律师应诉。据原告律师叶新透露,被告陈光标的委托律师出示了王向平和陈服的死亡证明,并被法院采纳。

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称,通过其调查,确认陈服的确还活着,目前是江苏省宿迁市的一名公务员。且有照片为证。如果事情属实的话,陈光标可能涉嫌伪证罪。

二、是否构成伪证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了伪证罪的量刑原则: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 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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