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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决定由哪个部门做出?审判监督提起期限是多久

2021年12月12日  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twu.com/

 李卓恒,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逮捕决定由哪个部门做出?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审判监督提起期限是多久

  审判监督是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等,人民法院体系内还可以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接下来由的为您介绍审判监督提起期限是多久。


  一、审判监督提起期限是多久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2、超过2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注意: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二、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的为您介绍的关于审判监督提起期限是多久的内容。审判监督程序作为司法补救程序,是一种特别的审判程序。除少数由检察机关、上级法院或本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外,审判监督案件多数是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引起的。






来源: 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Tags: 逮捕决定由哪个部门做出,审判监督提起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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