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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性和证据能力,证明力分别是什么?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

2021年12月12日  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twu.com/

 李卓恒,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证据三性和证据能力,证明力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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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参与诉讼活动举证的过程中,法院会遵循证据三性、证据能力、证明力这三大要点来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判断,可见证据在法院庭审中的重要意义。那么,证据三性和证据能力,证明力分别是什么下文是关于证据三性和证据能力,证明力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证据三性

合法性

1、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收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收集证据的法定人员包括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非上述法定人员所收集的证据,法律不认为其具有证据能力。

2、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这些程序性规定涉及收集证据的方法、手段、步骤和途径。

3、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种类。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刑事证据包括以下七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

4、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来源。合法的来源是指证据的获取途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5、证据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

6、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要求纳入诉讼过程的证据材料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相关并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这说明证据必须与本案事实相关,否则对本案无实际意义,应予摒弃。换言之,原则上一切无关联性的证据都应排除,这就是关联性规则。证据的关联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二是证明事实对案件事实有正面或反面的证明作用。”

客观性

1、证据形式的客观性,指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能以某种方式为人们所感知。

2、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真正发生过的事实,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事实的反映。

3、指证据的内容本身必须是客观的。证据的客观性除了要求证据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以外,还要求证据的内容本身必须符合客观发生过的实际情况。

4、证据的客观性使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可靠性和说服力。任何证据都有一定的来源,证据的来源除必须合法外,还必须是客观的。

5、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我们做到:询问证人、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用原话记录,以准确表达陈述人言词的原意,禁止诱导性询问。我们在收集书证、物证时,对书证不得涂改,对特定物的物证不得以同类物来代替。要求证人所言是其亲眼所见所闻,而非道听途说或主观猜测。

二、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证据能力

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或者说是指证据材料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所应具备的法律上的资格。证据能力的规则如下:

证人资格规则。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对案件事实所做的“证言”,不具有证据能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须经质证的规则。除了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案的情况外,所有证据材料都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没有经过质证,就不具有证据能力。

限期举证规则。当事人如果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证据,切不属于“新证据”的范围,则该证据材料不具有证据能力。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除外。

调解或和解中对事实的认可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的规则。

证据能力受限制的规则。某些证据须符合一定条件才具有证据能力。

证明力

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的大小。证据之间证明力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是由证据各自的特性及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不同决定的。

二者联系

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必须既具有证据能力,又具有证明力。不具有证明力就没有必要有证据能力,具有证明力但不具有证据能力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者区别

证明力是证据的自然属性,取决于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据能力是法律属性,取决于证据是否被法律许可用来作为待证事实的依据。因而证据能力由法律事先规定;证明力主要由法官在诉讼中判断。证据能力是“质”,是法定的门槛;证明力是“量”,是法官裁量的刻度表。

上文先是阐述了证据三性的含义,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接着阐述了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含义。由此可知,证据三性和证据能力,证明力这三个词,虽然有着不同的概念,却在实际操作中互相影响,也缺一不可。所有,大家打官司的时候,要收集足够充分有效的证据,这样上诉成功的几率才会大大增加。如果您在这方面有需要,建议去网站找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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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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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证据是指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通常包括行政诉讼法定证据、刑事诉讼法定证据和民事诉讼法定证据,三者稍微有些区别。那么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查阅了有关法律资料,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下吧。

一、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

1、书证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物证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就是指证人将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5、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二、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性质是什么

1、客观性

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2、关联性

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

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3、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定证据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特征。讲到这里,我们也对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有了一定了解,像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查笔录等都属于法定证据,只不过它们的证据效力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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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宁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Tags: 证据三性和证据能力,证明力分别是什么,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的种类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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